這兩天,手機界接連爆出“大新聞”——嗯,我說的不是正在德國舉辦的IFA消費電子展,而是索尼“防水手機”不防水的相關官司和爭議。然而,你也許不知道的是,對于國內的媒體和消費者來說,對于“防水”的誤解,其實很大程度上來自于對科學的無知和對翻譯的偷懶。 “防水手機”不防水引起的官司 在說明這一點之前,讓我們先來回顧一下索尼“防水官司”的過程。事情的起源在于一年前,一些美國的索尼用戶使用他們的索尼Xperia手機進行水下拍攝作業(yè)時,手機出現了進水損壞的跡象。由于索尼不少手機都以“防水”作為宣傳賣點,在廣告中也出現了水下拍攝場景,于是這批消費者便向法院提起訴訟,請求索尼給出合理的解釋以及賠償。 相關的法律程序一直進行了差不多一年,終于在近日由紐約市東區(qū)法院初步批準了用戶與索尼之間的和解協(xié)議。根據這份協(xié)議,索尼需要對因進水而損壞的手機等設備提供12個月的額外保修期,或是相當于建議零售價一半的退款。 而在這次事件之后,索尼明顯在對手機“防水”的宣傳上謹慎了很多,在IFA展會上索尼發(fā)布了兩款新旗艦小屏手機XZ1與XZ1 Compact,它們都具備IP68級別的“防塵防水”能力。但索尼依然強調,盡管兩款手機不用擔心下雨天進水,但要記住所有的防水塞都要關閉,不要把設備完全放在水下,或者浸入海水、鹽水、飲料中,濫用或者不當使用導致進水將不提供保修服務。另外,Xperia XZ1的USB端口為裸露設計,充電前務必保持接口干燥…… ……是不是有些看暈了?防水手機,甚至是經過測試、分級的“防水防塵”手機居然不能放心地玩水,那還叫什么防水??? “防水”有三種,你知道么 其實,索尼手機本身的防水設計、測試并沒有問題,問題出在其廣告宣傳部門以及普通消費者對于“防水”的錯誤理解上…… 在英語里,用以表示設備對水有一定防護能力的標準說法一共有三種:“疏水(Water-repellent )”、“耐水(Water-resistant)”和“防水(Waterproof)”。它們表示的防水等級相差十分巨大,但是即使很多老外都分不清三者的差異,更不要說國內一股腦地將其錯誤翻譯為“防水”了…… 具體來說,疏水(Water-repellent )直接的理解就是該設備“不易沾水”——比如說當偶然有雨滴或是小水滴落到表面的時候,不會沾濕表面。很顯然,我們平時熟悉的手機“屏幕疏油層”就是疏水處理的其中一種應用。 具備疏水特性的設備不見得全身都能防水,它只能應對最小等級的偶然潑濺或是極小的雨滴,目的并非阻止水滴進入設備內部,而是防止在設備表面留下難看的水漬。很顯然,疏水(Water-repellent )處理和設備的密閉性無關,起不到“防水”效果。 其次,是“耐水(Water-resistant)”——具備耐水特性的設備已經有了初級的密閉性,偶爾的水洗或是大雨也無法傷害到設備的功能。 事實上,“耐水(Water-resistant)”才是我們通常見到的絕大多數號稱“防水電子產品”的真實防護等級。無論是像SONY的“防水手機”還是大部分帶有“防水”特性的運動手表,其宣傳的口號都是Water-resistant而非Waterproof(防水),換句話說,廠商沒有吹牛也沒有騙人。不過無論是國外還是國內的媒體與消費者都把“耐水”腦補成了“防水”,以至于鬧出了糾紛和誤會。 而“防水(Waterproof)”才是這三種防護水平中真正最高的。和“耐水(Water-resistant)”有著本質的區(qū)別,防水設備不僅僅要能承受水洗和雨淋,它們還要具備對水壓的耐受力。這方面的電子設備很典型的就是各種軍用和極限運動裝備——比如說潛水探照燈、水下相機、水肺……很顯然,一般的家用電子消費品很難也沒有必要達到這個級別。 清楚了這三種對水防護等級的差異,我們就可以很明顯地意識到,在“索尼手機不防水”事件中,關鍵的問題在于廣告公司錯誤地理解了“Water-resistant'”,將“耐水”誤以為是“防水”,從而拍攝了水下使用的廣告,并進一步誤導了消費者。事實上索尼手機本身確實是合格的“耐水設備”,但它并不“防水”,自然也就承受不了長時間、大強度的潛水使用。 被過度解讀的“IP68” 也許有的朋友依然不理解,覺得手機不是通過了IP68防塵防水認證么,IP68的定義不就是手機可在1.5m深水下耐受30分鐘么,為什么還說不能“防水”呢? 很簡單,讓我們來看看——IP認證中的IPx8防水等級定義如下: 設備可在制造商指定的條件下適合于長時間浸入水中。通常這表示該設備是密封的。然而在某些設備上,也可指水可以進入但不會造成負面效果。測試的時間至少大于30分鐘,深度大于1m,具體深度由設備制造商自行指定。 看到了么……其實IP認證只能說明“浸水一段時間之內不會壞掉”,而不保證“不會進水”。說的極端一點,如果手機泡在水里,實際上已經進了水,但是可以在30分鐘之內不壞掉——哪怕它在31分鐘之后被取出來,然后壞了,也依然符合IPx8等級的防水認證! 怎么樣?這下明白所謂的“防水等級”有多無厘頭了吧!事實上,IP測試標準本身從未公開發(fā)布,該認證著重給用戶提供更詳盡的產品信息,而不只是模糊的營銷詞匯,比如“防水”等。但是,顯然廠商的公關以及整個市場上的消費者都對IP認證“過度解讀”了。 總結:矛盾的源頭乃是誤解與無知 總而言之,無論是“索尼手機不防水”事件,還是我們對“IP認證”的追捧,都可以概括為“缺乏科學探究精神”以及“不準確的信息傳遞”兩大原因。 假使給索尼手機制作廣告的公司沒有弄錯“耐水(Water-resistant)”的意思,假使那些將手機用作潛水拍攝的消費者明白“IP認證”本身并不適用于極限環(huán)境,假使國內的媒體在報道和翻譯外站新聞時能夠分清“耐水”和“防水”的不同含義——我們都不會看到“防水手機不防水”這種荒謬可笑的言論。“耐水手機不能潛水使用”——這樣才是客觀正確的說法。 然而,現實是判決已經發(fā)生,手機公司付出了代價,消費者本身也沒得到什么好處。在這種時候,更令我感覺到作為專業(yè)數碼媒體的責任感——傳遞正確的信息,為消費者提供明晰、易懂的科普服務,雖然稱不上“亡羊補牢”,卻依然勢在必行。 【本文圖片來自網絡】 |